不得为学生征订教师教学用书 每日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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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发布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不得为学生征订教师教学用书 本报讯(记者张鹏)上海市教委日前发布2023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要求根据中小学课程实施方案及课程计划、本地区教学实际选用。2023年秋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2023年秋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两个部分,作为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依据,选用时不得为学生征订教师教学用书。
根据要求,凡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获准在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均在封底刊印“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准予试(验)用,准用号……(一期课改教材准用号为‘Ⅰ……’,二期课改教材准用号为‘Ⅱ……’)”字样,国家审核通过的教材均刊印教育部统一设计的审定通过标志,并列入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2023年秋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中“待审”的教学用书,审查结果将适时公布。
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为学生选订教材的费用由区财政支付,不得向学生收费;2023年秋季,小学唱游、体育与健身,初中音乐、体育与健身、艺术学科等继续试行教材循环使用制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学校选订教材的总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小学158元/学期、初中194元/学期的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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